中央網路報 閻光濤/整理
台北市議員洪健益今天在市政總質詢時表示,紅衫軍前年在凱達格蘭大道集會時毀損路面,市府同意賠償二分之一是放水,往後市民毀損公物都應比照辦理。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,此案經過信義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協調,雙方取得共識後才批准。
中央網路報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電
洪健益表示,所謂「取得共識」是雙方都同意才叫共識,紅衫軍毀凱道案是施明德先生陳情「不小心造成,路面年久未修,希望賠三分之一。」但是,北市新工處要求「如數賠償」,雙方在信義區公所協調委員會並沒有達成共識,市長郝龍斌卻批准。
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,凱道瀝青路面毀損案總金額是新台幣三十萬餘元,考量到免於訴訟的辛苦與耗時,市府應可接受十五萬餘元賠償,可以快速拿到錢,於是他在簽呈上簽意見同意賠二分之一。
洪健益批評,北市新工處並沒有同意,協調會也沒有開成,市府內卻有人揣摩上意,簽了不該簽的意見,平白無故就讓台北市民的錢十五萬餘元就飛了。
洪健益表示,統計北市近三年來毀損公物的案件中,沒有對毀損公物的市民有過打折案例,不知市府有何理由,讓施明德只賠二分之一?這是獨厚施明德先生。他說:「這是什麼道理?我撞壞電線桿是否可以打折?」
郝龍斌表示,此案和解的關鍵在調解委員會中達成共識,市府一向尊重調解委員會的職掌,於是就同意批准,基本上,調解委員會視每一案例狀況不同,不一定就是同意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賠償額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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